聲請程序: 1.聲請人: [ 線上填寫聲請表 ] 將基本資料填完送出後列印聲請單,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律師加附律師證書或律師證影本),郵寄至 司法院資訊處 收 (地址:台北市10048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)。 聲請人若為 [ 案件當事人 ] 請先向該法院承辦股書記官洽詢電子筆錄可否調閱之權限後,再行聲請。 2.司法院資訊處: 審查聲請人身分,審核通過後,聲請單移轉電子筆錄調閱服務網處理開立帳號事宜。此一流程於司法院資訊處收件後三個工作天,完成聲請程序。 3.電子筆錄調閱服務網: 核發帳號、密碼及繳費通知至聲請人電子郵件信箱。 4.聲請人: 收到通知並完成繳款程序,即啟用正式會員資格,詳細繳款辦法請參閱[ 調閱付費說明 ],操作方式請參考[ 下載使用手冊 ]上所述說明登入網站。
法人聲請程序: 1.法人聲請電子筆錄調閱,需先申請法人憑證: 法人憑證之申請方式以及適用對象,請至內政部[ 憑證網站 ]。 2.至司法院電子服務認證系統,進行憑證註冊: 至[ 司法院電子服務認證系統 ],點選「憑證註冊」按鈕。 註冊前請先參閱「會員註冊前須知」, 並下載「 6.使用手冊」。只有第一次憑證註冊時需要使用讀卡機插入憑證作驗證,往後登入使用註冊時填寫的帳號、密碼即可。 3.完成憑證註冊即成為電子筆錄調閱系統會員: 電子筆錄調閱系統登入的帳號、密碼,即司法院電子服務認證系統登入的帳號、密碼。會員資料的部分,每半小時由系統自動同步一次。完成繳款程序,即啟用正式會員資格,詳細繳款辦法請參閱[ 調閱付費說明 ],操作方式請參考[ 下載使用手冊 ]上所述說明登入網站。